(一)基建管理
1.協助所制訂園區規劃及科研用房建設規劃;
2.負責基建項目(含修繕項目、“3H”工程建設項目)立項、工程實施與驗收管理;
3.負責維修改造、年度維修計劃管理;
(二)綜合保障管理
4.負責住房及房產、單身宿舍及博士周轉房管理;
5.負責綠化工程與綠化維護、環境衛生、除雪、收發等物業服務管理;
6.負責餐飲服務管理;
7.負責醫療服務監督管理;
(三)所班子分配的其他職責